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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1日上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方面的代表和竣工验收专家组联合举行综合实验楼竣工验收会。经过严格认真审核和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综合实验楼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与合同的全部内容;各项功能性检测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工程技术质保、资料齐全,已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验收小组同意综合实验楼通过竣工验收。
综合实验楼主要为水文水资源学院、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提供用房,承载了科研、教学、实验、办公以及对外交流等多重任务。通过竣工验收意味着综合实验楼已达到办公条件,即将交付使用。综合实验楼的建成,为各学院提供了高水平的科研及办公场所,为河海大学早日实现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