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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是编制学校校园规划、五年基本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并实施学校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3、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及考核。负责制定并实施修缮工程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有关办学空间拓展各类事项。
4、负责编报工程项目前期论证文件、项目概算、预算等。负责申办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及甲供材料、设备的 供应工作。
6、配合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的招标。负责基建类合同的业务审查及管理。
7、配合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配合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结算和决算。
8、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和登记工作。
9、负责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与存档。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