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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细则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量:58

 

为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形式

1、基建处党支部书记担任政治理论学习负责人。

2、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设学习秘书,由办公室秘书兼任,学习秘书负责起草计划,通知学习,做好考勤和记录。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自觉性。

2、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准确把握国家发展形势和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大局,开展工作。

3、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

4、加强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5、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及学校有关重要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基建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同时自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又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既要重视宏观层面的把握,又要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时间

每月安排一次。

五、总结评比

1、学习秘书负责对全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勤。

2、各科室年终要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基建处将根据考勤和总结情况进行评比,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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