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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综合实验楼及区域消防泵房 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综合实验楼及区域消防泵房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批准单位:教育部 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教发函【2011】197号 3、项目名称: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综合实验楼及区域消防泵房设备安装工程 4、项目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及内容: 综合实验楼及区域消防泵房设备安装及调试、配套土建及管线施工、系统运行调试,直至工程通过验收。 7、公告划分标段:1个标段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须提供以上证书; 5、提供拟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总技术负责人(总工)、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即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和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最新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10年1月1日承担过32层及以上、总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的消防泵房系统安装工程,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8、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0年1月1日承担过12层及以上、总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消防泵房系统安装工程,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9、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建造师证到场参加资审,并留下法人办公室座机号码和手机联系号码。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审核,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审不合格。所有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勤学楼3号楼二层基建处3209室报名。 2、报名时间:请于2013年11月18日-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报名资料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满足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招标人将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5、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的同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海大学基建处 地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城西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9063 传真:025-58099063 五、监督 1、中标结果将在公示栏中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本次招标进行监督,并对投标者的信誉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若对投标者的不良信誉或违反廉洁规定等行为的举报情况属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本次招标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6240、83786276、83786255,网上举报信箱:hjwong@hhu.edu.cn;举报信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210098。 河海大学基建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