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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游泳池改造项目,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游泳池改造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佛城西路8号
3、工程类型:改造工程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工程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6、招标内容:工程施工总承包
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
8、工程规模:工程面积:69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①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②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 ④钢结构工程施工一级(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河海大学基建处材料设备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勤学楼3号楼二楼)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8月 17 日至 2012年8月23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资格预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不少与一项; 注: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单项合同不少于6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有33米跨及以上网架结构(或钢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如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提供相应的类似业绩。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根据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及资格预审情况择优选择信誉良好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3、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不少与一项, 需提供合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视为原件。注: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单项合同不少于6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有33米跨及以上网架结构(或钢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如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提供相应的类似业绩。
4、拟报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即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和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审,否则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6、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7、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8、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1、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
12、联系人:陈老师
13、电 话:025-58099063 传 真:025-58099063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8-17 8:30到 2012-8-23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招标人邮编:211100
招标人联系人:陈剑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099063
招标人传真:025-58099063
招标人电子邮箱:7713271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