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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综合体育馆灯光、音响扩声系统及舞台机械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29      浏览量:29

     1、招标人 河海大学 建设项目江宁校区综合体育馆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河海大学江宁校区

    (2)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4)委托内容:江宁校区综合体育馆灯光照明系统、音响扩声系统、舞台机械等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

    3、报名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灯光二级及以上且专业音响二级及以上。

    4、报名时需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③授权委托书;④欲参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⑤其他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5、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现场报名,同时递交报名所需相关文件。

    (2)现场报名地址:河海大学基建处材料设备科(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勤学楼3号楼二楼)

    (3)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6、资格预审方法: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建设单位考察

    建设单位考察认为 企业的规模、业绩、获奖情况、管理水平及对项目应有的重视程度等所体现的综合实力能够胜任该项目。

    资格预审时间另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潜在投标人。

    7、监督

    (1)中标结果将在公示栏中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本次招标进行监督。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参加投标的单位中,如有行为对本招标人造成利益损害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监督举报电话025-83786240、83786276、83786255,网上举报信箱:hjwong@hhu.edu.cn;举报信邮寄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210098。

    8、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按招标人规定做出的其他承诺;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25-58099063   传 真:025-58099062

 

河海大学基建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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